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的《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删除了原来条例中有的“饭店不得设定最低消费,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、饮料,不得收取开瓶费、包间费等不合理的费用”的条款,这意味着,今后消费者能不能自带酒水、饮料,将由饭店来决定。修改后的条例从今年8月1日起施行。
条例规定:餐饮业的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对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的选择权。经营者对所提供的食品和服务,应当事先将价格明确告知消费者,不得附加不公平的限制条件。据《中国青年报》